丝甲,二十套钢丝手套和二十双夹钢皮靴,耗资巨大,护具轻质高强,用以防护人体脖颈、腋下、小腹、两肋、手脚等处,为武馆至宝,因工艺机器和外部环境限制,没有考虑研发成制式产品。
平日里,无病麻衣之下,又加装佩戴了紫铜的护臂甲、护胫甲、两裆铠,两档铠内里为丝绸面,亲肤舒适。脚穿铜板夹层皮靴,为关再兴特意定制,与他人不同,一是防身二是负重训练耐力。
无病深受关再兴影响,极度不喜欢防具,只喜欢拳拳到肉,自己越痛越是机敏越是冷酷,盖因肾上腺素飙升,斗志便异常高昂。要不是负重耐力需要,无病早扔弃了铠甲。
无病裸着背,使劲气力扔出两裆铠,二次远攻山贼,山贼一刀劈中两裆铠,轻蔑的一笑,“小子,有点意思,穿着铠甲啊。石头那笨蛋,竟被你偷袭了。小子,你是谁,看来地位不低,要是值钱,我就不杀你了。”
无病朝他吐了一口唾沫,“乖乖地伸长了脖子,让小爷淋泡尿给你洗洗,你自个抹了脖子吧。”
山贼恼怒,“小子狂妄,大爷我可是伏牛山武技第一的猛人,让你尝尝我的快刀。”
山贼举刀劈了过来,无病去除十五斤的两裆铠,身形更是矫健。
无病赶紧弯腰,朝前一滚,从山贼裤裆间钻了过去,双手成锥,就扎了过去。
山贼听得风声,立即前扑,扭头又横扫一刀,看了无病手势,骂道,“小屁孩子,大爷只捅别人的。”
无病矮身躲避,见一计不成,于是老老实实打起了形意拳,心想,“取巧用招确实效果不好,不能依靠啊。”
无病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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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进击的少年(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