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条件虽然听起来苛刻,其实也就那么一回事。七年的时间里只要他谈过一次恋爱,她就自由了。
不就是在他没谈恋爱前不能谈恋爱嘛?反正她现在还小,也没打算谈恋爱,看谁能熬得过谁?
这么一想,郁婉觉得这个条件就是个形同虚设的鸡肋,当场就同意了。
直到很久以后的某天,郁婉再想起这个条件,才惊觉,原来她很早就把自己卖了。
在一个根本就没打算和别人谈恋爱的人面前,不管她怎么作,结果只有两种。第一种,在这七年内自愿成为某人的恋人;第二种,约定到期后,自动变成他的恋人……
霍九卿见郁婉答应得这么爽快,心情十分愉悦,眉眼都柔和了起来。“立字为约。”
立字就立字,她还怕了不成?幼稚!
郁婉拿起纸笔,快速写下了一份简单的协议书。
今本人在此和霍九爷达成协议,在他没谈恋爱前,不能谈恋爱。写完,她在落款处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还有35岁的约定。”霍九卿提醒她漏了一条。
郁婉牙痒痒地在下面又添了一条。如果霍九爷35岁前还没谈恋爱,本人就自动变成他的恋人!
霍九卿满意地拿过纸笔在上面又加了一条。郁婉在旁边看着,第一反映是这人写字可真好看,比起她那狗抓体好看多了。但在看清他加的内容后,她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像被雷劈过,有点腿软。
霍九卿加的是:如违此约,郁婉需支付霍九卿一亿的违约金。
郁婉面无血色,靠!一亿!这也太夸张了吧!一个价值一亿的吻……
金子做的嘴都没这么贵!
第110章 不能谈恋爱(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