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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仙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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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上山挖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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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个厨师来说,杀兔子不过是一件小事情,不到半个钟头,整只兔子就被清理的干干净净。
    晚上,当一盘香气四溢的红烧兔肉放在桌子中间,所有人的目光皆是一亮。
    顾父是第一个下筷的,咬着带劲的兔肉,嘴上还不吝啬的夸赞道,“精而不肥,咬着有劲,果真还是野味吃着最有味道。”
    闻言,其他的人纷纷都下筷。
    顾西锦也不甘示弱,快而准的朝着红烧兔肉下筷,一边吃还一边在心中感叹,要不是没处理过野味,她待在家里的日子只怕是天天都能吃到野味,要是什么时候能逮一只野猪回来就更好了。
    当然,顾西锦也就是想想,一只野兔尚且不好说明来处,一头野猪,妈妈还不要捏死她。
    美好的用餐时光过去,一大盆红烧兔肉被吃了个七七八八,余下的全被放在了碗橱内。
    饭后,于佩珊和曹浩元又坐了一会儿,有说起顾家的事情,当时气氛就变得有些凝重。
    尤其是当所有的目光落在顾西锦身上时,心疼中带着怜爱,让顾西锦的身子顿时就僵住。
    怎么说呢,感觉很微妙。
    但在想到自己的目的就要达成,便低着脑袋,嘴角微微勾起。
    又坐了一会儿,于佩珊和曹浩元就提出要回去。
    当顾西锦看到停在马路上的装货车后,愣了一下,小姨父开的怎么不是面包车?
    随后好笑的拍了下脑袋,自言自语道,“我真是锈逗了,如今是2001年,小姨父还不曾买面包车,又怎么可能会开面包车来。”
 

第六十一章 上山挖笋(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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