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失职,要记大过处分,甚至更严重的可以直接做停职处理。
徐丽将案子调查的线索进展告诉她,是出于同情和一番好意。
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慕晚晴当然也不想连累她。
更何况,当时在电话里,徐丽也不过是随口提了两句,都是比较表面化的东西,更详细的线索内容却一个字都没说。
慕晚晴即使想引用她的话作为证据,反驳警方拿出来的解释和说辞,也是显得十分薄弱的。
可以说,基本上没有什么用处。
如果警方打定主意不再继续往下查,那她就是有再多的证据摆在眼前,可能都没有用。
慕晚晴很清楚这一点。
既然如此,那又何必还要多连累一个徐丽?
这倒不是慕晚晴有多善良,宁可自己吃点亏也不想连累别人。
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她心里很清楚,不管有没有徐丽对她说的那番话,都改变不了警方最后决定的结果。
所以,说或者不说,实在没有多大区别。
以慕晚晴的人品心性,即使做不到多么泛滥的善良,却也同样不会做那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
因此,在警局的办公室里,面对一众警员苦口婆心的解释和劝说,她虽然不相信他们拿出来的说辞,却也始终一言不发,没有将徐丽说过的事情抖落出来。
她当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无论如何都不签字。
她的孩子还没有被找回来!
她不同意结案!
在这样坚定的想法下,再多的劝说和解释,都显然只是无用功。
慕晚晴的固执似乎也超出了警方的
第558章 没有答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