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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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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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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中国社会,赋税制度是随着土地产权形态的变迁而演变的。
    均田制的崩溃,是中国古代社会赋税制度史上的历史界标。
    “两税法”反映的不仅是赋税制度的变化,更是唐中期以后土地产权的演进。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宋代产权私有已是大势所趋。
    “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但是普通农民根本没能力去购买一块土地并且去对它进行开发!”
    “没有耕牛!整个跃龙村也只有三头耕牛!”
    商品经济日趋发展的情况下,土地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资源,能够不受限制地进入市场,成为商品而进行自由买卖。
    站在梅府外面的农民大多都是经历过大灾荒过来的农民,个个穷的叮当响。
    当土地日益显示出其作为能不断增值的商品的价值时,也进一步激发了人们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欲望,产权私有化也越来越不受任何限制地膨胀起来。
    周元道:“他们被地主所剥削和压迫,若不是因为实在活不下去,他们也不会反抗!”
    在“田制不立”、“不抑兼并”的态势下,可资利用的生产资源已大部分为私人所拥有。
    “安史之乱”前后,府兵制逐渐被募兵制所取代,百姓已基本上不需承担兵役。
    唐中期的两税法,将代表力役之征的庸钱并入到两税中征收。劳役向赋税的转化进程日益强化。
    演及宋代,虽然从国家法律规定上百姓仍然有服徭役的义务,但在实际操作中,国家陆续规定可以钱代役,各种徭役均已开始了向以赀代役

第二章 新计划(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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