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丢掉所有东西,伸手去抓栏杆。
怀里的书噼里哐当,全倒了,还有一本滑到了楼梯底端。
方寻并没有真的打算搬走,只是想搬空自己的房间,吓唬吓唬墨水瓶。
现在好了,被逮个正着,弄巧成拙,骑虎难下了。
“我先把东西从楼上搬下来,等会搬家公司过来,可以直接打包。”被撞破了,总得自圆其说,找个台阶下吧。
听到方寻的话,程陌面无表情,只是垂下目光,狠狠地咬了一下后槽牙。
生气了呗!
方寻有时候对他真的很无可奈何,有时候甚至都怀疑,自己怎么会喜欢这样一个人呢?
他们明明是同龄人,都不过二十二三岁的年纪。虽然已经不再是十五六岁青春年少的孩子,但好歹也是初出茅庐、初生牛犊不怕虎、干劲十足的年纪啊!
可方寻却觉得,墨水瓶比她爸爸都要深沉老练,不可捉摸。
平时,在他脸上都很少能看到十分鲜活生动的表情。
开心了,云淡风轻的笑笑;不开心了,云淡风轻的皱皱眉,什么情绪一到他脸上,就像是被削弱稀释了一样,变得不易察觉。
方寻小时候的梦中情人,是那种阳光帅气,单纯热情,笑起来一口白牙晃眼、笑声能让整条街都感到快乐的人。
可程陌完全相反,他心思深晦如海,毫无少年朝气热血,低调的恨不得把自己变成一个隐形人。
然而,方寻毫无原则的,深深喜欢着他。
可能是:喜欢他那张就算面无表情也依旧让人着迷的脸;
喜欢他那双在不经意间望向她时,专注深情,温柔的仿佛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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