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黎叔的身边跟了几个人,额头些许薄汗还有几分焦急。
傅耳迩:“什么事?”
黎叔:“大小姐让我来找七七,我们在小区了找了好几圈了但是还没找到。悬赏十万的告示也照大小姐的意思贴出去了,倒是有几个人来电话可是都是抱着别的狗来骗钱的。”
“我们实在是没办法才来打扰你问下,你是在那儿把七七扔了的……还有,能不能给我一件七七的玩具或者其他有它味道的东西,我可以找只警犬来追踪一下。”
“……”
果然是傅耳兹的作风,既有千金小姐的花钱不眨眼又有华尔街精英的雷厉风行。
她倒也不是心疼钱,只是默默计算了下,十万,够给七七买多少份牛排的?
“不用了,我知道它在那儿,你们在这儿等着。”
下一秒转过身:“黎叔,先给我一千块。”
傅耳迩在睡衣外随便搭件风衣就出了门,左看看右瞅瞅,只怪昨天为了躲金毛逃命跑得太快,竟不记得是在哪儿被男人抱回了家。
不过,她好像记得自己躲进了一片森林里,但抬眼望去,这小区里哪有森林。
傅耳迩在小区里逛了两圈,偶然间在一绿化带旁看到了几滴血迹,看位置好像是昨天逃跑时导致伤口裂开自己留下的。
傅耳迩顿悟,做七七时觉得草丛都似大树一样磅礴,所以躲到绿化带就觉得自己躲到了森林里一样。
那同理可证,昨天男人抱着她走的真实距离应该比她印象中以为的距离缩短一些,附近小区的话……最可能是前面那栋。
按照昨日的模糊记忆,傅耳迩来到了502户,按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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