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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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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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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进一只鹅蛋了。他认出了偃槐,并且惊疑地问风昊:“他是偃槐?!怎么可能?!一个奴隶!”
    仿佛一只球被人用力在地上拍了几下,宗伯跳了好几跳。他认得这个……讨厌的家伙!
    偃槐冷着一张脸,眼睑微垂,冷漠地看着比自己矮不少的纨绔在那儿直跳。偃槐不觉得自己出身有什么不能见人的地方,他本是奴隶,在年幼的时候,辗转到了风昊与宗伯师父的家中——依旧是奴隶。
    人长得好看一点,运气总不会太差。因为长得不错,即使做奴隶,在他很小的时候,同龄人里、同样因为肮脏污浊的环境生病,他会优先得到救治,虽然这救治也不怎么精细。因为生得好看,他就有更多的机会得到体面一些的差使,而不是没埋没在暗无天日的矿洞或者其他什么地方。
    就这样,他偶然被风昊的老师看到,漂亮的小脸,褴褛的衣衫,令风昊的老师动了恻隐之心,不过随口一句,便将他要了过来,做了伏侍自己的童子。幼崽只要不那么熊,总是讨人喜欢的,要幼崽做的事也不会多。偃槐天生聪慧,跟在风昊的老师身边,只旁听他教导弟子,也能得到许多的教诲。
    论起来,他可比风昊等人投师的时候早许多。
    在老师的诸子弟子里,风昊最讨人嫌,又最不讨人嫌。风昊看人,只管顺不顺眼。顺眼里,哪怕是奴隶,他也能凑上来。看不顺眼里,贵公子也只能得到他的白眼。
    宗伯就是那个得白眼的,而偃槐,就是那个被凑上去的。
    区区一个奴隶,只靠旁听一点,学识居然很不坏。他居然还越长越英俊!这怎么能令除了学习别无旁务,却总是比不上同窗的宗伯服气?尤其宗伯年轻的时候,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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