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袋,我本来莫名得到的力量,减弱了一半。
“呵呵~”我苦笑,哪个世界都不甚公平,却又冥冥中自有天意。
酒馆里,有两个人看不清模样,一个是我,一个是我对面角落的一人。
我蒙着面纱,倒不是小女子愿意嘚瑟,装笔。而是我真的没有办法,因为除了那面纱,我身上只剩下遮挡私密的几块破布。
记得哪位圣人说过:遮住了脸,光着屁股跑地球一圈,也没人会嘲笑你,因为没人知道你是谁。
不过我想,他就不怕遇到流氓?不过在这游戏里,我倒并不担心,因为很多新人也都是衣着简陋。
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次我回来,会光着屁股呢?
另外一个看不清模样的人,很特别,比这里的所有人都特别。
酒馆并不小,人也不少,我之所以注意到他,是因为他的个子非常的高,而且身体特别的强壮。就像是香港漫画中那些肌肉男一样。
他坐着都比我们所有人高出大半个身子。头上戴着一顶帆布斗笠,一身黑色的有些破烂的麻衣。
脖子上挂着一圈不规则的珠子,赤着脚,脚是赤红色,足有脸盘大小,脚底下的是铺在地上被他踩碎的两块花岗石。
他桌子上已经摆满了空酒坛子,却没有一盘菜,他只喝酒,却像是永远也喝不醉。
“哇!你好高呀!”一个银铃般的声音从桌子下面传来,带着惊讶。
原来是一个三四岁大的娃娃,他从那人桌子下面爬出,白皙的脸蛋上沾着几抹泥点子,手里拿着一块用泥巴做的小人,那是他奋斗一下午的战绩。
那斗笠人似乎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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