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的白雾。
照片上,洛笙歌穿着白色的衬衣,扎着高高的马尾辫,看上去十分灵动美丽,清澈的眼眸,如深秋的一汪泉水,寂静地流淌着清冷的波光。
论长相,应曦承认她是出众的,但论个人能力,应曦稍稍觉得她差了点。
虽然是名牌大学毕业,又有英语六级水平,但在盛宇这种人才济济姹紫嫣红的地方,洛笙歌这朵明艳的芍药,不过是万花丛中的小小一朵。
然而,靳辰却偏偏注意到她的存在,这是为什么?
应曦侧过头,将视线牢牢锁定站在窗边的男人,她沉声问“靳,你是不是觉得我做的不够好?”
一楼的接待大厅。
笙歌站在镶嵌着一圈水钻的镜子前,打量着略微狼狈的自己,大概是被太阳晒得太久的缘故,她的脸颊红得跟喝醉酒似的,甚至还有些发烫发痒。
所以,她要这副模样去见他吗?
笙歌立即否定这个想法,她迅速从手提包里拿出上周罗佳茵去香港出差,特意买给她的迪奥粉饼,开始进行遮盖和补妆。
脸色好像可以了,但气色还差了点。
她又拿出娇兰的口红,熟练地涂抹在唇瓣上,原本苍白干涩的嘴唇,瞬间变得晶莹水亮,如蜜桃般丰润饱满。
这下,应该OK了吧。
正在另一头等候电梯的黎夏,见到电梯缓缓落至一层,连忙冲笙歌喊道,“洛小姐,电梯来了,快过来!”
闻声,笙歌立即将手中的粉饼和口红放入手提包里,大步朝黎夏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