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里,任熠冷着脸起身,光着脚踩在地板上,将纸团捡起,摊平,小心翼翼地夹进一个黑皮笔记本中。
任熠无奈叹息,生什么气呢,那小丫头气死人的本事又不是不了解,这么些年还没习惯么。
是的,这么些年。
任熠出神地想,原来竟然不知不觉,已经过了这么多年。
林度第一次到任家医馆,是被他爹任回春领来的,那时候任熠刚刚十七,却已经身量初成,长得在同龄人中算是拔尖,不仅俊逸温润,更有种的脱俗气质,如同武侠作品里的世家子弟,也像修仙中的缥缈谪仙。
虽然熟悉任熠的都知道这一切不过表象,实则不过是个将伪装深入骨髓的老逼王……但那时候任熠在江湖中很是出名,年少成才,得天独厚,一手金针更是令许多人趋之若鹜。
被人吹捧多了,任熠少年心性,难免有些眼高于顶。
所以那时候,林度一头狗啃似的短发,乱糟糟的不知道多少天没洗,脸上抹的乌漆嘛黑,身上衣服更是破破烂烂……
任熠实在不能明白,任家医馆为什么要收这样一个小乞丐当徒弟。
任家医馆百年盛名,拥有过辉煌,也经历过动荡。虽然随着科技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人不相信中医,甚至还出现许多抵制……但任家医馆的名声,在杏林中依然显赫。
多的是识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