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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荣宠共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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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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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先生说上次的科举题目很有意思。拿出来要我们辩论。”
    书衡定睛一看,确实很有意思。两个富家子弟,张三李四,原本也是一起喝酒吹牛的狐朋狗友。有天,张三捧了个促织笼子上街被李四看到了,李四便上前去说要借来看看。但张三正因为两个人酒桌上看上了同一个歌姬而感到不满,便不予李四。李四却仗着两人有些交情一把夺去。张三自然不肯依,便追上去,结果追逐厮打中,一个不小心,李四一拳头挨下去丢了呜呼小命。张三被捉拿归案,人证物证具在,问,这个案件该怎么判。
    过失杀人?书衡挑眉。
    “今年新科探花董怀玉,他的律令评了第一。”书御笑道:“先生拿出来供我们学习。”
    想到那个姿容俊秀英才天成的青年才俊,书衡也来了兴趣:“他怎么说?”
    “一般人都写的是张三“斗杀人命”该斩头,但董探花认为按照我大夏律令,不告而拿,即是偷,强拿便是抢,划入匪类。所以张三的行为不应该是‘斗杀’而应该是“捕匪”,那这个案件的结果可就截然不同了。前者是要判斩首,后者“捕匪”致其丧命,却是可以不负任何责任的。”
    书衡微微惊讶,这还真是有点意思。
    “据说当时评卷的翰林们吵得可凶了,不晓得这个案件这样判到底对不对,还专门找了大理寺刑狱过来。最后一直闹到了皇帝那里。但皇帝陛下认为董探花言之有理。他说原是李四手贱要去抢,他做件事的时候可曾考虑过张三会打他?”
    “原本是玩闹,谁想到会有这样的结果。”书衡无奈:“啊,这样判的话,以后城市风纪就会好上许多了。”
    “嗯,董探花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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