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家里是开饭馆的。
“怎么样,傻柱哥,要不要去我们那饭馆做掌勺的,保证开的工资比你现在的工作高。”韩春风循循善诱想要傻柱去涛子饭馆,凭傻柱的手艺绝对能让饭馆赚更多的钱。说到底一家饭馆的核心手段还是做出来的菜,而不是那些营销手段。
“我考虑考虑。”傻柱是拒绝的,他已经习惯了在红星轧钢厂当厨师了,周围的环境周围的人,他不想舍弃,再去换另一份工作。当然了,要是前途更好肯定会去的,可是给一家私人的小饭馆打工,做到头了,也就是那样。
买卖不成仁义在,他们这苹果吃的还是挺香的。
何雨水很快就把一个苹果吃完了,“真好吃,哥,下次你也买些回来咯。这次能吃到算是托语诗的福。”
韩春风又给了她一个,买了三四斤呢,不差这几个。确实有点贵,就这些苹果要花上别人两天工钱,也没人舍得去买。
“语诗,你们院子咋天天开会呢,热闹的很呐,不像我们四合院里基本上没有搞过这么大阵仗。”
傻柱院子里的人基本都是红星轧钢厂的工人,再加上有一大爷他们这些带有权威的老人,一般能做主院子里的大小事务。而韩春明他们院子则不同,家家户户自己做主,管不着别家的闲事。
“额,这你就得问柱子叔了。”在林语诗看来,每次院子里一有矛盾开大会,柱子叔每次都是主角,从她记事起来就是如此。
韩春风四人就这么在院子里聊着天,忽然发现有几个小孩子在一旁看着。他们认识韩春风,给自己家带过肉的那个男人。
韩春风看到了他们几个,“过来,给你们点吃的。”
第二十七章 串门(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