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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我为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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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 无耻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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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是假的!
    那个假的公章,盖上去的时候没有什么问题,以假乱真,但它极有可能暗中采取了某种特殊染料,这种染料会随时间的流逝而挥发,消失得无影无痕。
    阿宝用假公章签完合同后,等到染料挥发殆尽,便着手开始窜改合同条目,然后将真的公章往尾页一盖,一份“假的真合同”就完成了。
    而帕拉丁这边,他手上的合同只有执政府邸商队的公章,阿宝商队的公章已经挥发,这就相当于是一份无效合同。
    这时候,阿宝手中那份拥有两个件。
    这种情况,哪怕去审判所告,也是空口无凭。
    因为在外人看来,阿宝手中那份合同就是真的——也确实是“真的”,公章俱全,明明白白。
    至于窜改痕迹,阿宝敢这么做,必然做好了万全准备,他肯定动用了最顶级的笔迹模仿者,恐怕审判所的鉴迹专家都难以找到破绽。
    而帕拉丁这边,他拿不出有效合同,只会被判定为保管不善。
    按照交易原则,合同保管不善无法作为解约理由,双方需按照现存有效合同履行买卖义务。
    这样一来,执政府邸就必须按照被窜改后的、高于市场价10倍的价格购买阿宝商队的货物。
    失算了
    没想到这个阿宝商队这么黑,居然会干出这种无耻的事
    也怪帕拉丁自己“过于”警惕,他签好合同以后生怕失窃,急于保管封存,马不停蹄就将其锁进了资料室的机关保险箱。
    如果不这么急,放在外面每天没事看两眼,也许还能发现阿宝商队的公章在变淡,可以提前去审判所留证据。
    失算自

第四百二十四章 无耻至极(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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