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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当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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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李良的签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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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单独的办公室,吴总安排小丽过来亲自和李良洽谈。
    看到了合同金额,李良大吃一惊。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为期两年,第一年的基本工资为每月12500元!第二年视具体履约情况,经双方协商之后进行上浮。
    此外还有多项名目繁复的比赛、训练奖金和补贴规定,以及各种福利待遇。
    李良暗自盘算了一下,只算基本工资一年下来就有15万元,这大大的出乎了他的意料。
    他现在自己上班的公司月薪6000多元,一年下来大约一共不到8万元。也就是说,加入飓风队之后,自己的收入会马上翻倍!
    小丽冷静的看着李良的表现,吴总专门给她交代过,个人待遇这一块可以给李良加到每月2万元。
    李良提出要和大熊商量一下。他找到了在冯轶寒办公室喝茶的大熊,冯轶寒见状借故离开了。
    李良问道:“雄哥,签了合同是不是意味着我得随叫随到啊?”
    大熊答道:“是啊,平常是走训制,重要比赛前还要集训,必须集中住宿。
    对了,我听冯指说,你签的也是一线队合同,每年可能还有3、4个月要去外地集训。”
    李良明白了,只要签下这份合同自己就不得不必须要从原来的公司辞职了。
    他离开了冯轶寒的办公室,来到签约室门前。
    犹豫再三,终于还是坚定的敲响了门推开走了进去。
    出乎小丽意料的是,李良在个人待遇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他只是要求在合同内加入两项内容:
    1、预设解约条款——如果在合同期间,李良得到加入五大联赛(

第120章:李良的签约条件(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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