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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宋末之山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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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3章 各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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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他从灾荒导致农民起义这一表象,揭示出统治者“无忧民之念”,不恤民瘼,对百姓盘剥务尽,才是导致人心思乱的真正根源。
    其次,董煟主张“厚下”恤民,施行“仁政”减灾,强调“厚民”思想,也就是我们今天倡导的“民本”思想。他认为,古人救荒之策凡是对百姓有利的,都应该继承采用。古代救荒大抵以宽政薄赋为先,在民困财竭之际,实行荒政应该是厚下恤民。
    强调统治者应注重平时施行“仁政”,若平时横征暴敛,百姓不能休养生息,则一遇大灾,虽移民移粟,按孟子的话说就是“不知本”。主张藏富于民,批评从汉代起将私藏归于少府,专供皇家享用,使财富成为官府专用,而民间一旦告灾执政者却不知抚恤,天下百姓贫穷而唯独皇帝富有。
    另外,董煟要求明确从上至下各级官吏必须履行的救荒职责。强调人主当行、宰相当行、监司当行、太守当行、县令当行,各有职守。
    人主当行,即最高统治者不仅有散积藏以恤百姓等赈灾措施,还包括厉行节约、改善朝政等;宰相当行共八条,有以救荒为己任、忧社会危机的萌芽、陈述缓征固本请求、上奏散财发赈的对策等,把赈灾的后果提到“社稷颠危”的高度认识;监司当行十条,主要是负责协调、监督州郡救荒,行赈灾之策、通融有无、纠察官吏等。
    太守当行共十六条,主要是稽考常平仓储以赈粜、申明遏粜之禁、抚恤流民等;县令当行共二十条,检旱不可迟缓、赈粜赈济、劝富户发囤积、诱富民兴贩等。还提出守臣到任需预讲救荒之政,不论地区远近,限赴任一个月后将本州管辖诸县镇可备荒救荒之策上奏朝廷,经审核后由朝

第1533章 各有职责(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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