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这还是因为他在1988年连续接拍十部电影,勤劳苦干,在影坛积累了知名度,否则片酬涨不了那么快。
跳槽梦工厂后,虽然他只拿到《黑侠》一部片约,但是片酬起点高,直接破百万,这也是陈维云挖他的筹码。
梦之队代言不属于筹码范围,完全是出于陈维云对他的赏识与信任,过去一周时间,梦之队三款t恤的销量在爆炸式增长,公司的大牌艺人都在盯着这个品牌的代言,但是陈维云谁也没有启用,只交给他一个人。
这件事对他影响非常大,周闰发约他吃饭时曾经感叹过,
“老板把这个代言给你,冒了很大风险,因为《黑侠》未必能取得《冒险王》一样的成功,万一这部戏的票房达不到预期,会间接拖累梦之队的服装销量。”
原本刘德桦想给公司提建议,让他向歌坛发展,但是因为这一个代言,他把所有想法都抛之脑后,他觉得公司对他的事业肯定有详细安排,根本不需要他自己操心,他只用做好公司交待的工作,然后等着走红就可以了。
他现在对公司已经具备极强的信任度与归属感。
“《黑侠》要配合公司上市,档期放在九月份的中秋节,因此必须赶工,端午节不让你们陪着家人过,你们多多理解公司的政策。”陈维云说的是套话,
“只有公司发展好了,才能帮助你们更好的发展事业,这是一个良性循环,你们要牢记这一点。”
两人像是学生面对老师,认认真真的点头,老板的话就是不容置疑的权威,这也是陈维云带给艺人们的普遍印象,他给艺人们的信赖感觉非常强烈。
现在翁美凌对陈维云就百分之
391、创纪录销量(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