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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七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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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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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家的东西,村里谁家能没个整房子娶媳妇的时候,这个时候可以使用大家共有的东西,但必须写个书面申请报备一声,否则视为偷窃,一旦被发现,少不得要扣工分、挨批评。
    次日潘阳去了王有田家一趟。
    王有田家是贫农成分,五十来岁的年纪,他本人参加过我党与国.民党最后一次战役的民兵支持队,随后入了党,被安排到潘家村当书记,潘家村有潘东大队和潘西大队两个生产队,王有田老子娘都是潘西村的,他们潘西村的人有什么事都会直接找他。
    潘阳去的时候,王有田在家朗读红.宝书,声音洪亮,铿锵有力。他见潘阳来了,放下红.宝书,对潘阳道,“为人民服务。兆科有什么事需要我解决的。”
    潘阳向他说明来意,“家里房子太破,下雨总漏水,向您申请砍坝上芦苇翻修房顶。”
    王有田了然道,“那你等下。”
    话音刚落,王有田去里屋找了印有‘潘家村生产大队’字样的纸张出来,从中山装上口袋里拿下钢笔,行云流水般写了一段砍伐芦苇的书面申请,标明日期之后,让潘阳在上头签字。
    潘阳接过王有田的钢笔,忍不住打量了一番,墨蓝色笔身,银白色笔盖,笔身上印有‘英雄’二字,握在手里沉重有分量,这支钢笔怎么也得值三四十块钱。
    她有听老一辈人提起过,这个时代的钢笔就相当对她那个年代的手机,算是一种微妙的身份象征,像王有田,潘家村书记,根正苗红,常读红.宝书,又热爱学习,总得要有支钢笔来提醒别人他的地位。
    潘阳签上潘兆科三个字后,递给王有田。
    王有田接过看了看,潘兆科三个字写得遒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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