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交你这个朋友!”
罗飞便又阿华问道:“为什么呢?你既然认罪,为什么eumenides,还有钱要彬,他们要对你动手,你就恨之入骨。而我把你送上了死刑台,你不但不恨我,还想和我交朋友?”
“因为你是于公,而他们是于私!”阿华非常清晰地答道,“我阿华犯了罪,按法律来,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我毫无怨言。但任何人都没资格用私刑来治我!谁如果敢对我动私刑,那我就要以牙还牙,血债血偿!”
“你说得不错。”罗飞高声道,“你不会恨我,正因为我从不凭私欲抓人。在我抓过的罪犯中,有些人的遭遇令我非常同情,但我仍要将他们绳之于法;而另有一些人,我虽然对其行径极为厌恶,但我却不会动他们分毫。我仅以法律作为执法行为的最高准则,在任何情况下,个人的好恶都不会影响到这个准则。只有这样,法律才能保持住她的尊严。法律有了尊严,人们才能安心地接受法律的保护,犯罪者也会心服口服地接受法律的制裁。当我以法律的名义去惩治罪恶的时候,罪犯们没有怨言,受害者一方也会感到由衷的欣慰。我不敢想象,如果我是eumenides,我只凭自己的是非观就制裁了那么多的罪犯,那么今天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局面?”
会场内一时间无人说话了,即便是最激进的私刑支持者,此刻也禁不住要郑重思考这个问题。
在静默的气氛中,罗飞继续自问:“我还敢这样安然站在灯光下吗?我又该怎么去面对当事人的亲属?或许我仍然可以说:我是为了维护‘正义’,可这样的正义又有什么意义呢?鲜血只能引发更多的仇恨,人们的情绪将更加狂躁,社会矛盾也会更加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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