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点眼界。分明是个嗲人儿,骨头却这么硬,这么有种。
从昨晚到方才,她在他心里一直是个“准尸体”的定位。
但现在,他对这具“准尸体”有了点探究的兴趣。因为一个有种的女人是不该死而无名的。
他瞧了她半晌,施舍地垂问道,“叫什么名儿?”
“豆蔻。”
王爷一听,这名字嘎嘣儿脆的,有一股撒娇的劲儿,不禁十分嫌弃,“……姓什么?”
“就是姓豆,豆子的豆。”
大家一听,静静地崩溃了。人奇葩就算了,姓也奇葩得叫人抽筋。
王爷费了半天劲,别扭地挤出个称呼来:“豆氏……”一张口觉得吃不消,后面的话都卡住了。
豆蔻听他喊“豆氏”,也醉了。豆氏!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叫豆豉呢。
霍东宸轻抖马鞭,温和地辱了她一句,“豆氏,如今看来你勉强有资格当本王的狗,安排你住那间小屋是对了。”
豆蔻小胜一场,有点膨胀了,“住小屋没问题。但我不想当狗,我想当王爷的亲兵!”
霍东宸的眉毛一扬。场上的亲兵们憋着笑,眼神飞来飞去。
一个精壮如铁塔的黑脸男人说,“嘿嘿,你当了亲兵大家怎么称呼你?豆爷?”
这笑话并不高明,可大家都给面子地笑了。一张张嘴集体崩漏,涌出了肆意的、歹歹的笑声。
一个女人要当王爷的亲兵,当大老爷们儿是死的?他们的笑是这意思。
豆蔻不服输地扫视着他们。
自有灵性以来她就明白一个道理:在群体中若被欺负了,一味忍让是不行的。只会越混越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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