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手指老攻已签收[末世重生]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5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存下去。”
    这边还在苦口婆心地讲道理,怀麟突然出了个神,冷不丁说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哥,我得有自由选择的权力吧,你要剥夺我的基本权利吗?”
    陆星兆:“……”
    陆星兆简直瞠目结舌。
    你跟怀麟讲道理,他跟你讲人道主义!
    陆星兆拉了拉衣领,又组织了一下语言:“你……你是有这个自由没错。”
    他艰难地想了一会儿,对着怀麟嫩生生的脸,忽然也叮一下想到了办法:“怀麟,你今年不满十八吧?”
    怀麟乖乖地说:“我十七。”
    “那就对了,现在你还没资格丢掉生命权,得你监护人同意才行。”陆星兆斩钉截铁地说。
    好的,对付怀麟的人道主义,陆星兆使用了法律!
    现在轮到怀麟张口结舌了,干巴巴地想了半天,将手机翻了又翻。
    他法律上的监护人是义父,现在估计已经被好好地保护起来了,短信倒是来了很多安抚性的,还告诉怀麟:在家里等人来救也可以,出来自己找庇护也可以,怀麟的确是在重点保护和搜寻的名单上的。
    但怀麟不想让陆星兆知道这件事,义父什么的早八百年就没有见过面了,哪里有刚签收的“快递”重要啊!
    他这一次已经打定主意要跟着陆星兆“私奔”了。
    法律是要照顾现实情况的,怀麟想。
    他镇定地说:“但是哥,你不能证明我是我啊。”
    陆星兆茫然片刻,就听怀麟义正言辞地宣布:“我没带身份证。”
    没带身份证就没法证明他是本国公民、名单上的人,首先就会被禁止过

第5节(3/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