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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无的十字架(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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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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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方提出了许多新的证据,其中就包括三项显示爱美当时被害状况的证据。
    其中之一是走廊残留的足迹。
    按照蛭川的说法,这是他到的第二处地方。他先是从浴室进去,通过走廊来到起居室,在那里看到了爱美,之后在玄关抓到了想要逃走的爱美,重新带回了起居室。为了让小孩安静下来,在她嘴里塞上了海绵球,又用胶带缠住了双手双脚。但因为小孩还是没有安静下来,就用双手掐住了她的脖子。当时他没有意识到女孩已经死了,直接将她扔进了卫生间,搜刮了一些财物之后就从玄关逃走了——
    按照这个表述,从起居室到卫生间的这段路,蛭川只走了一次。但是对现场足迹进行了详细调查之后,发现这段路上有两组脚印。也就是说,蛭川去过两次卫生间。
    这个事实与一审时的陈述相符合。蛭川塞住了小孩的嘴,又缠住了她的四肢以后,将小孩关进了厕所,盗取了财物之后,又害怕警方可以通过她的描述画出自己的画像,所以去了卫生间掐死了爱美。
    第二项证据是海绵球。
    这也是科学搜查方面的证据,但是也不是很难懂。原告方着重的点是球的重量上。发现遗体时,小夜子从小孩口中取出来的海绵球上沾满了唾液。在记录了当时小球的重量之后,继而推断出了唾液的量。纵使是按照八岁小孩的最低唾液分泌量,也是需要长时间的浸泡才能达到那种量。但按照蛭川所言,那个海绵球里唾液的含量不至于会那么高。
    第三项证据是眼泪。
    警察接到报警电话赶到现场的时候,小夜子正抱着爱美的尸体,同时还用手帕擦拭着爱美的脸颊。警察们还记得那个时候小夜子对女儿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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