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混身发痒。你这性子在宫里,怕活不过三日去。”
“那三官家要带上奴奴吗?”
“那不行,我要去的地方狼一群群的,到了夜里,狼眼睛就发绿光,见人就撕的,一个大活人,不过三分钟就能撕成一块一块,在雪地里……”
元丽那里会怕这些东西,她忙道:“奴奴到时候也穿胡服,能跑快的,况且奴奴从小在家干粗活,巷子里没有孩子能跑得比奴奴快。”
李存恪已没了耐心,摇头道:“回了宫,你可以叫清王妃求一求娘娘,还送你回家去的。”
元丽咬唇道:“我家本已无米下锅,我再回去,又多张嘴,母亲必然又要生气打骂。”
李存恪此时已是十分不耐烦了,又不愿再与她纠缠,起身抱了菩萨进屋,边走边回头道:“快去自己歇着,想这些干什么,不定明日你娘就来这里要你回去了。”
元丽那里会信这种话,她在这里一连几个月过的十分轻闲,不用挑水砍柴做饭,不用听小李氏整日的骂声,替李存恪打个下手闲读些文章就能混过一天去,竟把家里母亲的艰难父亲的病都忘到了脑后,这时猛然听李存恪道自己要走,叫自己回去,就又重想起这些事情来。
她忆起那日宫里来人,给了两张十两的银票,说是几个月的例银,想到若还能回宫,碰见元秋的话,必得要托人带去给小李氏补贴家用。只是她虽进宫不过两三日,那里的女子们大都脚纤腿细,走路就是礼仪,一个外地来的女子因言行无状冲撞了尚宫,也不过瞬刻便不知被拉到何处去了。自己这个样子重入宫,不仍是死路一条?
这样想着,前些日子方才滋养出来的那些活泛与娇俏之气便又重新蔫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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