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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给自己带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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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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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摸自己是不一样的,跟触电似的,刘徵说:“手感是不是特别好?”
    秦海峻憋着脸没说话,背过去的掌心酥酥麻麻。
    逗自己脸红是种病,刘徵甩甩头,把秦海峻那张红红的小帅脸摇出去。
    今天温度很高,穿上一件浅色的短袖t恤,下面一条七分牛仔裤,帆布鞋。
    干净清爽的风格,在刘徵身上特别适合,有种明媚和生机勃勃的风采。
    也许人们向往的,就是跟自己截然相反的东西。
    闷葫芦秦海峻,看了刘徵一眼又一眼,眼睛黏在了他身上似的,挪不开目光。
    特别喜欢刘徵懒洋洋的微笑,还有暖暖的眼神。
    “傻小峻,走吧。”刘徵勾了勾唇,在秦海峻面前无限放大自己的优势。他很明白人与人之间的吸引,靠的就是视觉感官,其次才是听觉触觉,嗅觉排在最后。当然最重要的是味觉,尝过好味道,一般都忘不了。
    刘徵最近总让秦海峻尝试,情感的寄托,可以有很多种。青春期对异性的冲动和所谓爱情,只是自我需要和激素影响,才不是什么真爱。
    人们爱的,不是与自己初恋的人,只是爱初恋的感觉。
    “吃完早餐去哪里?”秦海峻的眼神又到了自己手上,因为刘徵牵着他。
    “随你,去买东西还是去你家。”刘徵说。
    秦海峻吓一跳,收敛心神,专心应对他的问题:“去我家干什么?”
    “收拾东西,你不来跟我住吗?”刘徵捏捏握着的手,大步地向前走:“来吧,有空就带你去玩。要不平时也很难见到你。”
    一个高中生,一个大学生,生活作息不统一。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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