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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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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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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衙差一看,果真是钱大人画像不错。
    客栈掌柜和小伙计都在屋子里。
    看到这一幕,小伙计眼睛睁的圆圆的,瞥头望着掌柜的,准备说话,掌柜的朝他摇头,让他别多话,给客栈惹事。
    不和衙门打交道是最好的。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小伙计话到嘴边都咽下了。
    客人走后,他把被褥都换了,没有发现床褥下面有画像,现在却又有了,明显有问题啊。
    只是掌柜的不让说,借他三虎胆,他也不敢吭一句。
    衙差也没有怀疑什么,带着画像和云初返回衙门。
    走之前,云初还对客栈掌柜的道,“给我留间房。”
    她住了三天,只付了定金,还没有付房钱呢。
    只是她是被刑部衙差带走的,客栈掌柜的不敢要房费。
    对于云初还要回来住,客栈掌柜的是挺高兴的。
    能被放回来,说明云初没问题。
    一个没问题的客人,客栈自然欢迎至极。
    回了刑部后,衙差把画像交给刑部尚书过目。
    刑部尚书没能从画像上看出什么不对劲来,衙差不说,刑部尚书哪会想到这画像是云初临时画的?
    不是画技高超,哪能这么小会儿就把画像画好了?
    刑部尚书看着云初,云初道,“尚书大人别这么看着我,我真的不认识什么钱大人,我给他送饭菜的时候,还把他错记成了李大人……。”
    这一点,刑部狱卒能作证。
    之前是随口说的,这会儿对云初算是个人证了。
    云初只是收人钱财,替人送饭,

第四章 作证(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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