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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医手记之破译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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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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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料不错,死的果然就是张芳。
    在于银宝的帮助下,我们把尸体侧翻过来,检视它的左侧肩胛骨,果然有一条弯曲如蚯蚓状的凸起伤疤,卧在一块暗紫红色的尸斑旁,触目惊心。即使死者家属此时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我们仍勉强让他验证了那条伤疤,以确保死者身份无误。
    我和县局的法医陈建德一起对张芳的尸体进行了尸检。
    陈建德并不是专职法医,他的主业是县人民医院的外科主任,在公安需要时才代行法医工作。他在县里是外科手术的第一把刀,但没接受过专业法医训练,对尸检更是非常生疏,就老实不客气地把这具尸体的检验工作都推给了我,他在一旁协助。于银宝已于昨晚返回楚原,市局通知我协助县局尸检后也立刻赶回去,由大洼县公安局独立办案。
    这具女尸的前胸、后背、臀部及腿部均有暗紫红色尸斑,胸前和大腿内侧的尸斑很淡,若不仔细辨认,目力几乎不可见。而后背和臀部的尸斑色泽较重,切开后有少许血液流出。死者的眼角膜浑浊,布满白斑,瞳孔发散。据此可断定被害人遇害时间在20小时到30小时之间,且在遇害后尸体曾被翻转。
    死者外阴处女膜陈旧性破裂,但未见新鲜创伤,阴道内也未发现精液。这使得此前存疑的强奸杀人的推断失去了事实依据。或者说,即使凶手具有性侵的动机,却在作案过程中因某种原因而导致强奸未遂或犯罪中止。
    死者的胃部饱胀,胃容物呈食糜状态,经化验有刀鱼、猪肉、白菜、米饭的成分,表明死者在遇害前一小时内曾大量进食。
    致死原因比较明显,死者脖颈处有一条宽约一指的勒痕,勒沟部位表皮剥脱,皮下肌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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