憋不住自己的话,不禁用崇拜的语气继续宣传他的优秀:“当时举国动荡,敌国入侵之势猛烈,百姓民不聊生,遍地狼烟,满目苍夷,是他的杨家军铁骑杀出来,多少战士马革裹尸,才换得如今的安宁。”
崔叙哪怕只是一家成衣铺的老板儿子,生得也白净秀气,举止文雅,但心中也有对这种热血男儿的钦佩。
“他有治乱世之能,我也想凭毕生之才,治国□□。”
他的情绪有点激动,眼睛亮晶晶的。
不知道为什么,以往在别人面前,他都是很克制的,但在杜秋语面前,他就忍不住想把自己稚嫩的想法说出来。
吃着玫瑰糕的杜翎嘴角还挂着残渣,也眨巴着眼,举起小手:“我也要为国家效力!”
崔叙低头含笑,摸摸他的头。
“翎儿真乖。”
得到夸奖的杜翎又低头吭哧吭哧地吃着了。
再次抬头的崔叙情绪已经稳定下来,他对上千覃温和的杏眼,想起刚才的情绪外露,忍不住红了脸,羞涩地说:“秋语姐,我……不好意思……我……”
千覃嘴角带着笑,眼睛弯起:“心怀鸿鹄之志,他日并非池中之鱼。小少爷,你说的非常好。只要你不放弃,有朝一日,一定会成功的。”
他在这温柔的注视中无处藏身,眼睛东瞟西瞄,耳朵红得快滴血,最后含糊地“嗯”了声,道了句谢。
崔叙去参加会考是在一个月后,最近算是在紧张备考,但其实早就准备地差不多,最近也只是在温故知新。
千覃绣好裙衫也正是在一个月后。
当天,千覃把裙衫仔仔细细包好,亲自送到将军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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