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所述,那男孩儿总得有十三岁,可是太瘦了,看起来就象是只有十一二岁的模样,衣衫褴褛,那张脸削瘦脏污,看不清五官但仍能看出是模样姣好的,一双眼睛却是漂亮黑澈得仿佛黑曜石般,凄楚明亮,悲伤里却含着坚韧,静静的跪在那里,腰板笔挺。
周围的人群议论纷纷窃窃私语,却无一人出头。
问题出在于,这男孩年岁太小,买下来不划算,也当不了重劳力,大概只能给富贵人家做小厮,而且,一副棺材花不了多少钱,但这男孩还说了,除了葬父,还要三十金去重赏寻找在失散的母亲,这不是狮子大开口吗百姓家买不起,富贵人家谁失心疯了才会买下他。
任桃华犹豫了一会儿,这三十两金对现在的她来说也不算个小数,不过她总感觉这男孩子是个可造之材,就开了口。
“你跟我走。”
“这三十金我出了。”
两个声音,一男一女,清脆低厚,根本分不出先后。
围观的把目光聚集过来,都不禁吃了一惊,那男的也罢了,那说话的女子怎么会那么美,乌发如黑缎般光可鉴人,杏子脸皎洁如月,香腮胜雪,那明眸清澈到底,却又潋滟流波,那是一种颠倒众生的光艳。
与此同时,任桃华却在瞪着那跟她抢人的男人,那人三十余岁,个子虽伟岸,但长得很平凡,应是扔人堆里找不出来那伙的,可是你偏偏却能一眼看到他,镇定,霸气,不怒自威,那种长期居高位的气场,令人不由自主的臣服,任桃华是个有眼光的,她看得出,这个人来历不凡,可不只是非富即贵。
两人僵持了会儿,却听那人问了句,“孩子,你乐意跟谁?”
这句一说,所有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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