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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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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4章汉儒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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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又恐受到牵连……
    韦端自己也唯恐出现这方面的问题,所以特意提出来,不管众人是反对还是同意,反正韦端都无所谓,只要能最终确定下来,便可以依此而行,无碍于自己的声名。
    现在种劼提出十恶之论,韦端在心情复杂之下,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既避免了自身的尴尬,又显得重视骠骑的利益。
    或者说是统治者的利益。
    种劼叹息道:追溯少时,或还存有几分才难施用的狂念,如今所得者,也唯有谨慎自守。方今畿内纷乱,十恶之议,进未足喜,退亦足悲,实不得此赞也。只不过身在此位,不敢自负薄能,还请各位贤才共议才是!
    听闻种劼如此说,韦端不仅有些意外。
    韦端一直表示说这是种劼的功劳,自然也有些居心不良。
    一则无非是祸水东引,既然是种劼提出来的,那么恶人自然是种劼来做,若是有人因此怨恨不能得到庇护,那么就是种劼的过错。
    另外一个方面则是确实如种劼所言,种劼他个人的资望确实不高,所以即便是得到了这个十恶之名,也不见得其名望会有多少的提升,更何况难免时流的言语攻讦,是好事是坏事还不确定。
    种君出身名门,品格自具,又能恬淡自守。单单这几桩,已经超过在朝具位庸臣良多,实不必过谦。韦端笑了笑,然后话锋一转,如今还有一惑,这「有罪先请」之律,不知种君可有指教?
    有罪先请,是出自《宽吏罪诏》,其中表曰:吏不满六百石,下至墨缓长、相,有罪先请。男子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妇人从坐者,自非不道、诏所名捕,皆不得系。当验问

第2164章汉儒之法(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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