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的弟弟约翰的事要从某个星期一晚上说起。
那晚,他正开着他的平板车从海安礁到塔尔曼去。
在中途的一个镇上,约翰拉了一个女乘客,她有吸引力,但衣着古怪是黑色天鹅绒,约翰让她坐在前排中间的位置上。
天色很晚了,平板车几乎是空着的,他猜测她可能是个红灯区的女人,他告诉她说他爱她。
他建议把她带到塔尔曼去跟他住旅馆,他的同伴透露说那女人当时拒绝了,然而约翰飞快地开过了她要下车的地方,没有停车,又让他的同伴在通往其他村庄的十字路口下了车,他就径直把车开到塔尔面,并找了一家宾馆。
约翰和那陌生女人度过了一个夜晚,尽管他应该当日把车送回车行。
第二天早晨,他没有像往常那样,回到他的异母弟弟那儿,而是载着那女人到了另一个地方,这与他平时的行动大不一样。
她离开了他,他回到塔尔曼后,只简单地给他的老板,也就是那位异母弟弟,模糊的说了他的所作所为。
这之后的一个假日里,几个在塔尔曼干活的村民找到他说他们的一个村民死了,想让他把死者的尸体运回家乡一个大约250里以外的村里,起初他拒绝了,因为尸体是一种很不吉利的东西,弄不好死者的灵魂会把车子捣碎。然而他禁不住人家一再恳求。
最后就同意了。
但在路上他突然停下来,并告诉同伴说,他看到了那个穿黑色天鹅绒衣服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