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千古奇英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119、学无止境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的“考试动态”栏、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和上海建设网()。
    附件:《上海市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二〇〇七年一月九日
    上海市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三)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30日。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一)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三)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四)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考试时间、科

119、学无止境(6/1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