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标准:
合同管理合格标准66分。
进度控制合格标准96分。
相关法规合格标准66分。
案例分析合格标准72分。
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七年七月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沪人考〔2007〕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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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监理
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县人事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4号),经市人事局和市建委同意,现将《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的“考试动态”栏、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和上海建设网()。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119、学无止境(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