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秦不仅无利,而且有害;同时,烛之武在秦、晋关系上做文章,指出晋国言而有信,谋求霸权,贪得无厌,是不可合作、共事的,从而破坏了秦、晋的联盟。烛之武在论说灭郑之害时,始终从秦国的立场出发,处处为秦设想,以实事为依据,把秦、晋联合灭郑的害处分析得十分透彻,终于使得秦穆公撤兵回国。由于郑国在危急存亡的关键时刻成功地实施了‘伐交’策略,因而取得了使秦、晋两个大诸侯国不战自退的效果,解除了灭国之危。”
四、军形篇
孙子曰: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这句话各位要细心领会!)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之可胜。故曰:胜可知百不可为。
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守则不足,攻则有余。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胜也。
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非善之善者也;战胜而天下曰善,非善之善者也。故举秋毫不为多力,见日月不为明目,闻雷霆不为聪耳。古之所谓善战者,胜于易胜者也。故善战者之胜也,无智名,无勇功。故其战胜忒。不忒者,其所措必胜,胜已败者也。故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
兵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数,四曰称,五曰胜。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故胜兵若以镒称铢,败兵若以铢称镒。胜者之战民也,若决积水于千仞之溪者,形也。
曹公曰:军之形也。我动彼应,两敌相察情也。
99、远戍敦煌道(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