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了。
那两个榴莲,正如暮沉山所说,难吃。
大家每人一人吃了一口,便将其搁在了厨房,就连中午换嘴馋着说想吃榴莲的陆语冬也没能吃下第二口。仿佛花钱买它的意义,仅仅只是为了让陆语冬看一场视觉效果远不如胸口碎大石的表演。
好在苟宏杰不挑食,进厨房时闻着味儿,三下五除二地全部吃下了肚子,这才没有造成浪费。
对此,浣溪表示十分惊讶:“天呐,竟然有人会喜欢吃榴莲吗?”
“真是不可思议!”小枝点头道。
那一刻,两个妹子的语气像极了甜咸只争里自认大获全胜的那一党,全然无法理解与自己口味不同的人。
最终,两人将苟宏杰喜欢吃榴莲这件事,尽数归根结底于——他是一条狗。
狗嘛,喜欢吃臭臭的东西很正常呀。
苟宏杰听到两人的讨论,顿时哭笑不得,反复强调榴莲是一种喜欢的人很喜欢,吃不惯的人一口都不愿意多吃的水果。这就和香菜差不多一个道理,人总不能因为自己吃不来香菜,就觉得所有吃香菜的人口味都有问题吧?
就这样,三个妖精围绕着榴莲到底好不好吃的问题叽叽喳喳争论了起来。
而一开始提到榴莲,并将这个争论只源带了过来的陆语冬,则是坐在酒吧里侧小唱台下的小方桌边剥着核桃。
方桌中间放着一个装核桃仁的大碗,桌上乱糟糟的全是核桃壳——这是在为蜂蜜核桃仁做准备。
曼珠、暮沉山和言朝暮与她围坐在一起,三人工具都不用,全是徒手,“啪”地一捏就碎一个,剥核桃仁的速度那叫是一个快。
只有
23、第 23 章(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