嘟嘟看到主人出来,兴奋地汪汪叫。
易辰顺着叫声望去,站起身来。他穿着一身黑色运动套装,耳朵上挂着蓝牙耳机,额头的汗还没全干,“我夜跑路过这,碰巧从玻璃窗看到你在店里,又看到门口一只金毛,猜想这可能是你说的那个嘟嘟,就逗它玩玩。”
“唔~”嘟嘟很会找时机的应和一句,摇着尾巴。
它不怕生人,但也挑剔生人,如果遇见个揣着坏心思的人,一准早就扑上去,狂吠乱咬,能和易辰玩到现在,心里大约清楚他是什么样人。
“它没咬着你吧?”丁晓把嘟嘟的绳子从柱子上解开,攥在手里说。
“没有。”易辰摸了下嘟嘟的头,“挺乖的,来握个手。”说着,把手摊开。
丁晓刚想说它没学握手,顿时被眼前的情形惊得说不出话。嘟嘟非常听话地把爪子搭了上去,这还不够,另一只爪子也搭了上去,扭头吐着舌头望向丁晓求表扬。
这,这还是她养的狗吗?会这种技能她不知道?
两人既然在这儿碰上,客气聊了几句便要离开,可是嘟嘟赖在街上死活不愿回家,丁晓无奈的眼神看向易辰,只好一起散步走走。
“你买的是我的书?”路灯下光线不好,易辰这才注意到丁晓手里的书很眼熟,仔细一看是自己的。
“对。”丁晓把书遮了遮,略显难为情地说,“我没看过这类题材的书,想着以后工作沟通上会不方便,就买来看看。”
易辰听这话便知她的意思应是单指没看过自己写的书,“你平时喜欢看哪种类型的书?”
“大多是都市。”
嘟嘟今晚不知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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