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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得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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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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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沅生日的时候收到纪舜英做的一只竹骨风筝,不过巴掌大,也不是精勾细画的什么蝴蝶牡丹,只单单涂黑了两只翅膀,画个燕子的模样。
    这只风筝下面还挂了一只银制的小铃铛,往绿云舫的顶上一站,趁着风大把风筝放出去,叮叮作响,这只巴掌大的燕子竟能飞得极高,一气往天上飞去,便不扯它,它自个儿也能响。
    明沅很喜欢这只风筝,何况随着风筝送来的还有纪舜英写的一封信,上回他写了十个字儿,这回却只有五个字儿了,折去一半儿,一张素白天笺儿上头孤伶伶的一行,“默存遥贺芳辰”。
    那默存两个字,便是他的字了,该是师长给他取的,怕是他专想着告诉她一声的,这才写了这东西来,明沅看过了,便把这张笺儿跟原来那张一摆到一处。
    既非金又非玉,算是他送过最寒酸的礼物了,明沅也不计较,知道他在外头过的艰难,有个半年不到,他就要下场了,也不计较这个的时候,想着给他带些松花粉新栗子,既能造饭又能作粥,再腌些小鱼,也好配饭吃。
    “我记着庄上送来的野兔子,有做了霜麻兔腿的,记着列上单子,再有浸的菊花酒,也给送两坛子过去,有甚个腌的小菜点一点,秋分节的糕也切些送过去。”酸甜辣都有了,想一回再没什么疏漏的,这才挥了手叫采菽下去吩咐。
    明洛听着她一条条的吩咐便笑了:“按着我说,若是纪表哥外放了作官,有你在便不愁吃喝了,你连栗子都识得,再饿不着。”
    她说了这话不过是感慨,对着明沅也不妆相,可话出了口才觉得不对,吐了吐舌头:“只不过纪表哥得是金榜提名的,再怎么也是进翰林院,哪有去穷地方当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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