碍她整个人身上洋溢着知性的气息。
“鹿悠,这个送你。”冯筱手里握着一支铅笔,“这是我前两周在英国看见的,当时就觉得特别适合你。”
这枝铅笔的笔头镶嵌着一个精致的水钻王冠,笔身包覆着一层红色天鹅绒,上面写着“Bugham Pace”。
“我记得你有一件红色的大衣,跟这个颜色一样。你平时穿衣服像个小公主,这王冠也挺配你的。我看你喜欢在本子上打稿,这铅笔又好看又实用。”冯筱笑着说道,鹿悠如沐春风。
“谢谢筱筱姐,我很喜欢。”鹿悠接过铅笔,跟她道谢,心中的不快顿时一扫而光。
“嗳,我看看我看看。”一旁的叶安琪凑了上来,看到这支铅笔后顿时发出赞叹:“真漂亮啊。”
叶安琪冲鹿悠挤眉弄眼,鹿悠不好意思地把铅笔放到笔筒里——有种自己被偏爱的感觉。
于是,鹿悠保持着愉悦的心情一直干活干到了晚上八点钟,心甘情愿加班两小时。
下班后,叶安琪跟她一起下楼。
“鹿悠,你之前不是在学校住得好好的吗?怎么搬家了?”
“学校那边不方便住了,所以我就搬出来了。”
“我最近也想换房子住,我男朋友过年后要到B市来发展,现在我住的地方两个人挤的话够呛。你现在住哪?从哪找的房子?有没有什么能推荐我的?”
鹿悠在这个问题上一点发言权都没有,总不能说自己踩了狗屎运像只流浪动物一样被某人捡回家的吧?
“我就住北四环那一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