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果然不只是长得好看,这手艺也不是一般地好啊。
姜玉突然想起了一句话——要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
她觉得她就是那个男人……
更何况她的心远远先于胃之前就被他抓住了,或许,她注定被他吃得死死的。
陈颐恒给姜玉盛了一碗汤:“到桌子上去喝,待会儿就吃饭了。”
姜玉看了陈颐恒片刻,笑着点了点头。
坐在餐桌,姜玉一边将汤送进嘴里细细品尝,一边惊讶于陈颐恒端上桌子的菜。
“你做那么多菜怎么吃得完?”姜玉放下勺子接过陈颐恒递来的筷子。
“尝尝味道就好,”陈颐恒脱下围裙擦了擦手,挨着姜玉坐下,“我很少能做饭,难得做一次就做得多一点,这样你也能尝尝我的手艺。”
“以后时间多了去了,还怕不够你嘚瑟?”姜玉不禁觉得好笑。
陈颐恒摇摇头,笑得一本正经 :“我也得留一些机会给你嘚瑟啊。”
姜玉好笑地看着陈颐恒:“我的手艺就那样,两三次就嘚瑟光了,你不用想着给我留机会。”
“那不一样,嘚瑟光了你还可以反复嘚瑟,一道菜又不是吃一次就不吃了。”
姜玉将一颗红枣送进嘴里,刚下嘴咬去,红枣的枣肉连同其中的汤汁一齐在嘴中崩裂,刺激着舌头上一个个灵敏的味蕾。
嗯,好甜。
“那好吧……但你下次嘚瑟的时候悠着点,别做那么多,浪费!”姜玉拿过陈颐恒的碗给他盛了碗猪脚汤,“来,赏你的!”
陈颐恒接过碗:“为什么你用我做的东西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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