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寒毛,就像水蜜桃表面一样。他的髮质也细细的,染成金色,看起来蓬鬆又柔顺。
反正时间很多,他们可以好好得探索。他含住她的耳珠,溼溼热热的感觉让易喜的细胞都变得敏锐,毛细孔都打开,呼吸著他的靠近。金寅的鼻尖,划过她耳下到颈子间细嫩的肌肤。他深深得嗅著,反覆得蹭著,只有他闻得到每个人特殊的味道,从易喜第一次走进吧檯看到她,他就闻到这股他喜欢的气味,属于他喜欢的费洛蒙,就算是沐浴乳或洗衣精,或厨房的油烟也盖不了这种味道。当时他还发现她身上有罗仲锡的味道,他觉得这种干扰真讨厌,所以现在金寅贪婪得吸著易喜乾乾淨淨的味道。
他的气息捎得易喜身体痒痒的,易喜摸著他的头髮说:「你这样嗅人,好像一隻小狗。」
「我是啊!狐狸是犬科动物。」他说。易喜很怕痒,身体扭著,闪开他的吸嗅,咯咯笑著:「狐狸精不都是形容女人的?」她说。
「有母的就有公的。」金寅抬起头来微微一笑,尖尖的虎牙露出来,很可爱。「你养过小狗吗?」他问。
「养过。」
「那你应该知道小狗认识朋友都是先闻屁股的。」他又用一种无邪的笑容在说话。易喜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将她的腿分得大开。易喜觉得下身一凉,想阖起腿,腿心却被他大手扣住,动弹不得。不是没被舔过,只是没被这麽赤裸得舔过。阳光下,她看到自己的裂缝和唇瓣。还有他长长的舌头,先划过整个隙缝,再缓慢得品尝每一个部位。大的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