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把古琴,被随意撩拨了几声,既风流又清冽。
而顾岑本人也是位美人,现在已经是民国了,男人剪了辫子,梳起背头,女人剪了长发,烫起卷发,摩登又时尚。
连女人都很少留长发,可顾岑头发一路留到腰际,有种雌雄莫辨的美感,肤色是有些病态的白,却很好看,眼角下带着一颗泪痣,有种妩媚而不自知的艷丽。
此时这位美人就坐在床沿,掀开床幔,用钩子勾住,棠黛见他过来连忙坐起身,一不小心撞到头,顾岑伸出手替她揉了揉,“疼吗?”
一双蓝眸水波敛滟,真的好像,像那个她早已错过的人,棠黛暗暗一笑,摇了摇头,却不自觉地拉开两人的距离。
“妳别那么怕我,”他的态度很亲昵,好似两人是相爱多年的爱侣,而不是因为一场意外而有了一夜的对象,“睡的这么沉,昨天怕是我真把妳累坏。”
听到这话,棠黛脸微微一抽,想起昨天自己的放浪,虽然并非自己的本意,但如此想起来,不免令人觉得恬不知耻,避开这个话题,“你是什么时候来的?”
“我来的时候,妳刚睡下,我看妳在桌上睡的不安稳,便把妳抱到床上去了,想不到妳就不撒手了,”棠黛才发现,刚才顾岑挂床幔和揉她的头用的都是同一只手,也没有站起身,低头一看,果不其然,他的右手被自己牢牢地攥着。
棠黛脸一红,连忙松了手,却见顾岑满脸笑容,“别急着撒手,妳牵着我,我欢喜的很。”
“中国人不是有句话,‘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1?’,我喜欢妳牵着我的手,我也想要牵着妳的手,牵到白发苍苍,牵到子孙满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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