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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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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行动开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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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交易罪、合同诈骗罪、妨害作证罪。

    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周建国,郑解放,吴解放,因举报自首有功。

    且并无命案,要案,判处6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庭审结束,李默,常大强,等十三名犯人,被集体送往看守室,准备下午送往监狱。

    这时常大强,李默突然挣脱架着他的公安民警,扑向了离他不远的周建国和郑解放。

    “你这个叛徒!我死也要杀了你!”常大强说着一口咬向了周建国的喉咙,血随着大动脉被咬破,喷溅四周。

    “给我死!”李默举起手中的死刑铁链狠狠的砸向了郑解放的头,一下,两下,三下!

    郑解放的血溅满了李默全身,不再动弹!

    其他几人见常大强,李默扑向了周建国,郑解放都急忙阻拦公安民警上前给他俩争取时间。

    周建国,郑解放,亡。

    夯县最大的黑恶势力被连根拔起,审判结果公布后。

    夯县的老百姓欢呼雀跃,家家出来放炮庆祝,如同过年一般。

    老百姓们迎来了短暂的和平,殊不知更大的危机正在黑暗中滋生。

    …………

    时间回到两天前……

    尹铁武听说中央扫黑组来到夯县之后非常高兴,一直在观察着扫黑组的动向。

    可是在今天,尹铁武看到了政府公告,扫黑组要走了。

    “为什么?为什么赵国俊还没有得到因有的惩罚,他们就走了?”

第四十六章 行动开始(二)(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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