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中伤主家,图的无非是索要钱财赔偿,王氏连三百两银都肯舍出,何至于非要珊瑚性命?分明是她起初心怀饶幸,计划着以疮症不治遮掩此事,后来见瞒不住了,又才反诬珊瑚要胁主家。”
彭氏很认同翁爹的看法,但她只继续陈述事实:“曹父见珊瑚已死,既死不得复生,再则又为财帛所动,当然也担心开罪相邸会惹火烧身,所以收了王夫人的三百两银,答应不再追究。不过为防被相邸报复,他仍逼着王夫人亲笔写下‘认罪辞’,儿媳用王夫人曾经一张亲笔所书的贺帖比对,确认为王夫人笔书无疑。”
王夫人亲笔所书的贺帖,葛家当然没有,贺帖是写给周皇后的,这类贺帖其实也不要求外命妇亲笔所书,但王夫人十分自得自己的一笔小楷工整秀丽,还曾因此得到过周皇后的嘉诩,彭氏因为周皇后所出的柔佳公主伴读,通过柔佳公主,不难找个借口获得王夫人的贺帖作比对。
“王氏竟还敢写下‘认罪辞’?!”葛母简直不敢相信她看来端慈大度的王夫人竟然如此蠢毒。
“应当还是因为护女心切的缘故,担心曹父闹将开来无法收场,且王夫人也断定曹父无非只为求财和自保,才不惧落下笔证。”
“她知道护女心切,别家的女儿就不是怀胎十月分娩,含辛茹苦养大的?”葛母离奇愤怒了。
“这门婚事坚决不能再做!”葛父拍板决定:“咱们应当立时往相邸交涉,归还覃二娘的庚帖。”
“翁爹莫急,媳以为应当商量如何措辞,不可再牵连更多无辜。”彭氏道:“纵便曹父手中握有王夫人的字据,但并不能证实王夫人罪行,更不能证实覃二娘与珊瑚的死有关
第一卷 第26章 察实了(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