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秦万万年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8儒家射艺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道:“这套桌子不错,比跪坐舒服多了!又方便。”

    “这个盗牛案最后怎么样了?”黑山问。

    “那四个盗牛贼都是楚国的边民。以前这里还是韩国时,两国边民便偷偷摸摸的偷来偷去,官府也没有办法管!他们在山上看到牛倌追过来,便在下坡路窄的地方设伏,牛倌为了求生,只能跳崖,因此,这四个人便犯了群盗罪,判黥面,发往骊山修陵墓。”忠继续识道,“我们十人抓获楚国群盗四人,我得首功晋爵一级为簪鸟,得赏钱两千,你次功也得赏钱两千,其余人各二百钱。”忠拿出四千钱放在桌上说:“首功你让给了我,赏钱全部归你!”

    黑三越来越觉得忠的实诚,坚持只收下自己的两千钱。微笑的说:“辞赏可是犯秦律的哦!”这可不是黑山乱说,秦律有言:功必赏,过必罚。辞赏逃刑者,罪之!意思是:官府对有功的人员一定赏,对有过的人一定罚。当人有功的时候,拒绝官府的赏赐,和逃避刑罚一样是犯法!有个案例:孝公十二年,秦军收复河西,国府赏每个士兵三百钱。有个千夫长认为军官得赏太少了,而士兵太多了,克扣了一部分赏钱分给手下十个百将。而士兵每个只得到二百钱。这种做法在山东六国十分常见,大部分人心里有怨言,也没有觉得什么不对!就默认了。有个士兵却告发到军法官那里,军法官难于决断,就上报给商君。商君判决如下:千夫长克扣士兵赏钱,斩首,罚没家产。因十个百将受千夫长令,无罪,多赏的钱不用退。一千士兵因明知赏钱是三百,实际只收到了二百没有举报,全部罚二甲(一甲1344钱)。商君就是用辞赏罪处罚了士兵。从此,秦军再无人敢克扣赏钱,国府每一文赏钱都

8儒家射艺(6/9)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