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宋金手指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二一八、惊闻妖氛起华亭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长江,勿纵贼匪过江。”想到这里,赵与莒又下令道。

    注1:端平元年(1234年),华亭县令杨瑾行“经界法”,本县秋粮实征57810石。又建平籴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