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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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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盗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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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宋时已有比较成熟的工商业行会,行会首领称为行老。《庆元条法•为政第八》中载:茶坊、酒肆、妓馆、食店、柜坊、马牙、解库、银铺、旅店,各立行老。
注3:宋周密《武林旧事》中所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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