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她还觉得自己十两银子的身家已经很不错,现在才发现自己穷的离谱。
好吧,条件还未改变,得更加努力挣钱。
温离是個乖孩子,虽然温宁说她有银子,但他没有吵着要在这里吃东西。
他可没有忘记,他们是来卖东西的。
小二进后厨其实并没有很久,此时已经问到结果,从后厨出来。
“你们跟我来,大厨子说,他要看过了你们的野味,才能做决定。”
温宁三人离开大堂,将东西拿到后厨。
除了两桶鱼,温宁的陷阱经过上次赶集以后买的捕兽夹,这次带来了三只野鸡和一只野兔,都挺肥。
好客来的大厨子是个胖子,这跟他是厨子这个职业有关,在杏花镇,他很少见跟自己一样胖的人。
听说有村民拿野味来卖,还以为是瘦成杆子的那种。
虽然温离和温城都是瘦子,但大厨子第一眼见到的,是同样胖嘟嘟的温宁。
可能是胖子见胖子,一向脾气很差的大厨子,对于温宁的态度温和了几分。
“你们就是来卖野味的人啊?我看看呢,野味如果不新鲜,我这里可是不收的。”大厨子放下手中的活儿,走近温家三兄妹。
先是看了他们桶里的鱼,又看了看他们背篓里的野鸡和野兔,都还算满意。
他点点头,道:“都很不错,我收下了,每斤按照五十文收,你们可乐意?”
温宁之前摆摊,鱼是按照十文钱一斤的,野鸡野兔这些都是二十文一斤,没想到在酒楼,竟可以卖五十文一斤!
而且零零碎碎卖的
第四十一章 好客来(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