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条款:
在美上市的境外企业,可以不设立薪酬委员会和提名与治理委员会。
但是,必须向交易所提交由注册地律师提供的,注册地法律对专业委员会设立并无要求的确认函。
隋波考虑之后,让易趣公司选择了部分豁免条款。
易趣公司董事会里,设有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
但没有设立提名与治理委员会。
原因很简单,
董事提名的权利,隋波必须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而不是什么独立董事!
不过,按照SEC的规定(10A-3条款):
上市企业董事会中超过半数的董事,应由符合规则定义的独立董事担任;IPO后一年期内,公司可豁免相关规定,IPO满一年后则需按规定施行。
现在易趣公司董事会的构成是:
执行董事、董事长隋波(CEO),执行董事张奕(CFO)、执行董事宋健(COO),非执行董事张红力(高盛)、非执行董事迈克·默瑞茨(Michael Moritz,红杉)等五人。
现在公司上市已经过了半年,隋波需要考虑对董事会进行改组了。
要引入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这可不是小事。
在人选上,隋波必须精心挑选。
一方面,引入的独立董事,必须是能够对易趣公司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有所帮助的。
比如财务方面的专家,法律方面的专家,
又或者在技术、企业管理、平台治理等方面的资深人士。
另一方面
第一百三十九章 易趣董事会改组(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