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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喜欢变态的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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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手臂,在我脑海里一遍一遍炸开了无数闪着亮光的花。
    可等到我能打猎的时候发现根本没有了那天带给我的惊喜和愉悦。即使我的打猎技术日渐精准,或者说我是天生的猎手?怎么办呢?聊胜于无吧,总比妈妈让我学的钢琴和法语要有趣一些。要知道她一直以自己是大学优秀毕业生且谈得一手好钢琴讲得一口流利的法语而自豪,虽然在我看来这没什么。
    我能一枪爆了动物的头,即使是只比麻雀大一点的鸟。但是鸟可不能打头,也不能打这么小的鸟,一枪过去半个身子就没了。这些可是要留着做标本放在爸爸书房的。
    我要我的东西充斥在他能看见的每一个地方。
    我知道爸爸有两个弟弟,Charlie和Jonathan。Jonathan只在我小时候来过一次,早就淡忘了,但是Charlie,我没见过他。只有几张照片。
    英俊而优雅,表情淡淡,比我们学校的蠢蛋们强多了。
    我要求我的生日跟家人一起过。爸爸自然而然想到了Charlie,因为Jonathan在夏威夷,离我们太远。这正中我下怀。不知道什么东西驱使着我,我想见他。
    我甚至还偷藏了那张照片,就放在我床头部分的床垫底下,每晚睡前都会翻出来看。
    我停止往父亲的书房放我的艺术品。现在满脑子都是我的叔叔。
    我莫名对他好奇。
    见他第一眼,直觉告诉我我们属于同一个根。但是事实却证明了他并没像我一样有这种反应,因为我敏感,我能精准地察觉到他们的情绪变化。可他就像一潭平静的深水,毫无波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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