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牛A八部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九十八章 以理服人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是,他们依然半信半疑把我当成了隐藏在某个企业背后的《人民日报》的记者。他们想赶快把这个所谓的企业的债务了结,把我赶走,或者说是想看看我是否可以因此而离开。

    而我,作为十人团的讨债领袖,哪里敢因为我所代表的企业讨到了钱就可以置大家于不顾?如果我们大张旗鼓地坐着警车被警察送回宾馆,被别的人看见了会怎么看待我们?他们一定会认为我是被公安局收买了,一定会认为我此前的一切都是自私自利的行为,一定会觉得我这个人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

    我当然不是这样的人!

    从公安局走出来,我和歩科长发生了很大的分歧——此行以来第一次最大的分歧。

    歩科长认为,公安局已经帮我们要回了一百万,这是天大的喜讯,应该首先把这一好消息告诉厂领导!三天后,如果全部解决了我们厂的货款,我们就应该给公安局送一面锦旗,然后立即撤出垣长县返回南粤。

    田小姐当然同意歩科长的意见,就连欧阳霓虹也觉得应该这样。

    我理解歩科长,站在他的角度,他是没错的。我也理解田小姐和欧阳霓虹的态度和想法。

    但站在我的角度,这样肯定是不可以的。

    首先,暂时不宜告诉厂领导,因为那一百万还在公安局的财务上代为保管,是否能属于我们还是未知数。其次,虽然任局长当着我们的面给了姜立坤三天的时间,但三天后能否如愿还是个未知数。再就是,即便这一切都没有问题,但任局长的条件已经是明显的了,那就是我们必须停止一切可能让他们不高兴的事情,否则,我们还是拿不到钱的。而我,如何做到让

第九十八章 以理服人(2/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