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从一而终视为贞,反之为淫,这可是华夏族的数千年来一直不改的传统啊。
黄建良花了六年时间一点点地将孙筱悠捆在自己身边,让她彻底成为自己的人质,又做了她的丈夫,甚至得到她的第一次,照理说,事情发展到这个阶段,孙筱悠无论从生理、心理还是法律上全都应属于黄建良。她应该彻彻底底,毫无保留地属于他。
要不然,之前怎么会平白无故地跳了楼,仅仅因为他的一个念头就跳了楼。
虽然事故导致孙筱悠整个丧失了记忆,但那又如何,透过她的眼睛黄建良捕捉到完全没有两样的自我嫌弃。那种极度自卑、极度畏惧的感觉简直就和出事前的孙筱悠,一模一样。再加上成功夺取红丸后的自信,正是因为有了这么多重保障,他才敢放心大胆地对她使用暴力,黄建良急于求成地想将孙筱悠踏得更低一点。所以他最终决定翻身农奴把歌唱。
男人,结婚之前的奴隶,结婚之后的国王。一直以来不都是这样吗?
但是,为什么那个绝对被她捏住的女人,竟然胆敢还手。
该死的,到底他的计谋哪里出了差错。
一把抓起梳妆台前的凳子,他要砸门而入,好好训一训那个胆大妄为的女人。所谓人质综合征,暴力和粗鲁是维持该症状的最佳良药。这是屡试不爽的经验之谈。他一定要把主人的权力牢牢抓在掌中,绝对要把仆从死死地踩在脚下。必须如此,他的命才能长久。
正所谓开弓没有回头箭。
谁知道这个时候,罗琼摆在桌上的手机响了,颇为暴躁地拿了起来,只一眼就魂飞魄散。
王爱颐,
正文 第三十三章 主与仆(8/9)